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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起步的南斯拉夫经济改革

1998-01-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贝尔格莱德记者 宋文富 我有话说

1997年是南斯拉夫经济改革重新起步的一年。

前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1990年开始了政治体制改革,同时也开始了以私有化为特征的激进式经济改革。到1994年,全国已有42%的企业进入了私有化进程,但是由于极高的通货膨胀率等原因,这一改革未能成功。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导致了剧烈的社会动荡,最终造成国家分裂、波黑战争和国际制裁等一系列恶果。南激进式改革彻底宣告失败。

南斯拉夫从1994年初起实施以稳定物价和币值为基石的经济稳定计划,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连续三年保持了经济增长。随着波黑战火的平息和联合国安理会1996年10月解除对南的经济制裁,南政府将1997年宣布为经济改革的“重新起步”之年。

南政府在加强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出口和打击地下经济的同时,对经济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进行了全面的配套改革。1997年出台了对国有和社会所有的企业实行股份化等重要改革措施。

借鉴东欧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南在所有制转换中采取了企业与国家相结合的综合式发展道路。一方面,那些盈利的中小型企业可自主对私有化的方式及时间做出决定。另一方面,那些亏损大、资金少、职工多的军工企业和重工业企业的所有制转换则将在国家的帮助下进行,目前,塞尔维亚政府已经明确,此类企业共有75家。这些企业可通过政府寻找合适的战略性经济伙伴,并且政府代签特殊的经济合同。外商若要与这些企业进行合作,须遵守严格的附加条件,例如:不能关闭企业,至少应聘用企业75%的现有员工,应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生产等等。此外,还有一些电信、交通、运输等国家所有制企业将通过各种经济政策、经济手段来吸引国外战略伙伴,以合作开发、相互补偿以及转让经营权等方式来促进所有制转换。

在所有制转换的具体操作方面,南政府允许各企业也可以将多种方式结合起来,比如:在职工中免费分配企业60%以内的股份后,公开出售其余股份;外商或其他人员增加投资可优先购买企业股份;由债权人直接收购企业股份,等等。同时,南政府也规定,企业员工可出售自己免费分得的股份,但第一年仅可出售分得股份的10%,售完所有股份至少需5年。最后,待企业所有权明确后,所有股份即可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流通。

南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成效,南政府于去年12月29日宣布,与1996年相比经济增长约12%,物价上涨仅为9.6%,人均国民收入已达1520美元,为进一步的经济转型打下了良好基础。南政府预计,1998年全国大约可获得15亿美元的外资。当然即使照此速度发展,南若想达到其1989年人均国民收入2850美元的水平,尚需7至8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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